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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7000元!四川西昌2家客栈被处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09:55:00    

制胜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通过例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持续强化对辖区出租屋、旅业等的日常监管,严格要求落实入住、来访实名登记等规定,进一步压缩违法犯罪生存空间,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场所健康发展。近日,西昌市公安局依法查处2起客栈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入住旅客信息的违法案件。

2025年4月1日,西昌市公安局新村派出所在对辖区客栈、酒店等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某客栈疑似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上传住宿人员信息,便为旅客直接提供住宿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立即对客栈负责人和当日前台工作人员进行询问。

经询问,旅客阿某(化名)与吉某(化名)一同入住客栈。客栈前台工作人员何某(化名)仅登记阿某一人信息,对同住的吉某未进行任何登记,也未按照规定将信息上传至相关系统。3月31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另一家客栈检查时,又查获了一起同样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和上传至相关系统的违法行为,入住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2家客栈分别处以行政罚款3000元、行政罚款4000元,对客栈实际负责人曹某、当值前台何某予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客栈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同时,公安机关将两家客栈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并将加强日常检查频次。

来源:西昌公安

编辑:张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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