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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护航!济南创新“留改拆”并举推进城市更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07:41:00    

日前,《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城市更新概念、主体权责义务和保障措施,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济南的城市更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深层次矛盾日益凸显:既有建筑存在产权不清、手续不全问题;保留建筑修缮面临规划方案审批主体不明、后续手续办理流程缺失的实操困境。城市更新概念、内涵不够清晰,主体权责义务不够明确,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现有的单一领域政策难以适配当前城市更新工作需求,亟须通过地方性法规提供指导依据。

征求意见稿明确,城市更新是指在城市建成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重点区域内,对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主要包括: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彰显济南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功能、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等。城市更新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保护传承、精细治理,数智赋能、绿色低碳,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注重“留改拆”并举。

为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征求意见稿拟将城市体检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依据;根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目标,组织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开展调查评估,编制策划方案;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行常态申报和动态调整;依据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库,编制年度计划。

历史文化保护类更新,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依法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泉水资源等进行保护,彰显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更新,采用小规模、渐进式、微改造等更新方式,保持老城格局和街巷肌理。鼓励在保护的基础上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

居住类更新,如老旧小区、危旧住房、城中村等,重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完善水、电、气、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补充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提升居住品质。

产业类更新,旧厂区、旧市场、低效产业园等整合利用存量低效产业空间,实现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完善配套服务设施;老旧商业、低效楼宇等主要完善使用功能,优化业态结构,可以依法引入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功能。

设施类更新,主要完善道路网络,合理布局公共交通站点,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短板,畅通城市交通微循环,建设综合管廊,完善市政供给;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应急医疗场所,完善应急交通体系,提升更新区域整体抗震、消防、防涝性能。

生态修复类更新,建设城市绿地系统、慢行系统、滨水空间等,落实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建设要求,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

在用地保障方面,城市更新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变动的,可采用房屋征收、协议搬迁、股份合作、资产划转等方式开展。

在资金保障方面,建立财政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产权单位共担、金融服务保障的城市更新项目资金多主体筹措机制,鼓励依法设立城市更新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等改造资金筹集方式。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记者 赵国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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